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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顺德】顺德: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将入诚信档案 |
【shunde】2017-1-4发表: 顺德: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将入诚信档案 顺德发布土地复垦管理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征询期至1月13日佛山日报讯记者朱朝贵报道:昨日,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布《关于加强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意见稿征询期至1月13日。征求意见稿指出, 顺德: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将入诚信档案顺德发布土地复垦管理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征询期至1月13日 佛山日报讯 记者朱朝贵报道:昨日,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发布《关于加强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意见稿征询期至1月13日。征求意见稿指出,义务人若逾期拒不实施土地复垦,将列入用地诚信档案。 征求意见稿提出,按照“谁损毁,谁复垦”的原则,由义务人负责复垦。实施土地复垦时,损毁前土地属农用地的或耕地的,必须复垦为原土地利用状态。若属建设用地的,应恢复原土地利用状态或农用地。其中,涉及化工、生活垃圾处理等用地复垦为农用地的,必须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,复垦后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的,不得用于种植食用农作物或变更用途为居住、商业、学校等用地。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顺德区国土部门将建立土地复垦费使用第三方监管制度,义务人要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专门账户,预存足额土地复垦费用,未按规定时间预存的,不予办理相关临时用地审批和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等手续。 该局还将建立土地复垦人违约诚信档案制度。土地复垦义务人不按规定履行复垦义务,经责令改正后仍不履行,由镇街代为复垦,涉及的土地复垦费用由区国土部门向义务人依法追缴。义务人则还会被确定为诚信制裁对象,并列入用地诚信档案。此外,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义务人未按规定进行复垦且拒不改正的,按违法用地进行认定处罚。 编辑:何欣鸿 (【shunde】更新:2017/1/4 3:52:1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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